男警涉非禮6名女童 求情指女童要求擁抱予錯誤訊息
發布時間: 2021/01/18 18:45
最後更新: 2021/01/22 22:40
隸屬毒品調查科男警涉於2017至2018年間,經社交媒體認識6名11至14歲女童,分別非禮女童及與女童進行性交等,警員被補後續犯案,早前承認非禮及向16歲以下女童作猥褻行為等共8罪,還押至今(18日)於區域法院求情。辯方求情時指,其中一名14歲女事主曾與被告擁抱,給予被告錯誤訊息,當時醉酒的女事主更於被告一度離開後,要求被告送她回家,被告並無預謀犯案,而被告已還押逾2年,期間有接受心理治療並有所改善。案件押後至1月27日判刑。
被告余俊鑫(34歲)早前承認向16歲以下女童作猥褻行為、非禮、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8項控罪,案發時受害6名女童介乎11至14歲。
辯方大律師今求情時引述被告的背景報告指,被告在內地出生,及後來港,與家人的關係良好,而被告的親友今亦到庭支持。大律師又指,被告還押至今已逾2年,期間有反省,對事主感到抱歉,他還押期間亦曾接受心理治療,進展良好,被告情況有改善。
大律師解釋,案發時14歲的受害女童C曾與被告擁抱,給予被告錯誤訊息,當時醉酒的C於被告一度離開後,曾要求被告送她回家。辯方強調被告並無預謀犯案,而事後已接受心理治療,並意識到案件嚴重性。
大律師又指,被告無案底,並獲得同袍支持,並呈上20封嘉許信,強調被告犯案前工作勤奮及盡責,希望獲得減刑。法官祁士偉指需時量刑,押後案件至1月27日判刑。
案情指,被告2018年經社交媒體認識一名女童,她指會作兼職女友,並介紹另兩名女童12歲的X及11歲的Y予被告,被告要求兩人替他口交,其中一名女童最終替他手淫,事後被告分別付兩人200元。
及後其中一名女童被母親發現援交報警,警方拘捕被告,調查期間發現有另3名受害女童。其中一名12歲的女童Z曾應被告要求將胸部及下體的照片傳給被告,另外女童A曾在屋邨遭被告非禮。被告及後認識了13歲的女童B,傾談間被告曾要求成為B的男友,兩人曾相約在公園見面,被告曾與B性交。
被告被捕後曾獲准保釋,惟期間再犯案,他當時與友人及14歲的女童C喝酒,由被告送醉酒女童回家,並於其住所樓層梯間強行與她性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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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